15/04/2026
啊〜啊,終於有我跟公衛子同台的中醫藥與公衛交織的事情可以聊了(興奮)
事情是這樣的,衛福部中醫藥司在今年4月13日預告了一個針對藥食兩用規範的新「草案」
全名是「得供食品原料使用之中藥材品項及其產品屬性認定基準」
這項新制對於「藥食同源」這個現象的管理力道大幅提升,特別是針對市面上常見的「漢方保健食品」、「藥膳包」、各種漢方保健商品...等,與「藥物」之間劃出更明確的界線。
簡單來說,草案的有五個方向
---第一---
將常見中藥材重新分類--從過去管理的僅37項,擴大至148項,並且把這148項分成兩大類
第一大類(傳統食用文化):共75項,主要是具長期食用歷史,且安全性高的藥材/原料,比如百 合、荷葉、銀耳、山藥、胡椒、枸杞、薑黃...等。
第二大類(需注意安全性):共73項,是針對「雖然可入食,但需控制攝取量」以確保安全,比如當歸、黃耆、人參、肉桂、馬齒莧、赤小豆...等。
---第二---
「食品」與「藥品」的劑量紅線
這是本次草案的核心。
若產品含有「第二大類藥材」,符合以下任一條件,即視為「藥品」(須領有藥品許可證,不能當一般食品賣)
(1)總量占比: 第二大類中藥材總重量占產品總重50%以上
(2)劑量門檻: 任一藥材的每日攝取量,超過《臺灣中藥典》所載最低用量的50%
---第三---
草案也限制特定食品與保健產品,不得使用列表中38種經典方劑名稱或近似名稱,以避免民眾誤認具有療效
為了避免民眾混淆,認為保健食品具有療效,新制將規定保健食品、健康食品、一般食品的品名,不得與中醫固有典籍的38種經典方劑相同或類似。
禁用名稱包含:四物湯、十全大補湯、龜鹿二仙膠、理中湯、桂枝湯、生脈飲、川貝枇杷膏、人參飲...等。
這樣帶來的影響,是未來商業市售產品不能再叫「漢方四物飲」或「十全大補錠」,必須更名(如:當歸紅棗飲)
---第四---
食品管理的「例外排除」原則
雖然這份草案的對於商業製品使用藥材/原料劑量與名稱變嚴格,但考量民生習俗,以下型態的產品「不以」藥品管理:
常見食品:糖果、餅乾、果凍、調味醬(如:含有肉桂的捲餅、含有薄荷的糖果)。
烹飪用途:滷包、燉包、藥膳調理包。前提是外包裝必須清楚標示「與食材燉煮之料理方式」,讓消費者一看就知道這是拿來煮飯的,不是拿來直接吃整包的。
茶包型態:經粗碎後裝入棉紙袋或不織布袋的茶包(如:決明子茶包)。
這項例外排除原則也確保了民生美食例如四神湯,當歸鴨...等,能持續出現在街頭巷尾夜市中。
---第五---
實施時間與過渡期
草案預告期:60天,蒐集各界意見。
由於這項草案會導致大量現有保健食品需要更改配方或更名,至於正式上路後是否設過渡期,仍待後續正式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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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我的想法是呢~
在過去的情況,確實因為文化和歷史脈絡的關係,民眾很習慣企圖達到健康的狀態,把一些中藥材 應用在日常的自我保健或是食物中,甚至很容易產生:啊因為是天然的所以一定無毒的錯誤觀念,
而商業上也為了這些需求,產生了如夜市的四神湯、超商賣的玫瑰四物飲、以及健康食品的山苦瓜錠什麼的。
但,這也會產生問題。
如果民眾有極端的行為,比方說長期服用不適合的東西,或是不肖廠商利用「藥食同源」的觀念或口號,放了過量的中藥材原料在產品中
這樣當然既不會更健康,反而會身體更差吧?
對中醫師來說,藥就是藥,只要是藥就有偏性(屬性)
反過來說,有屬性的東西也才會有效不是嗎?
常常在診間有人問中醫師,篠舞醫生,我可不可以吃OOO?
而這種問題的真正答案包含兩個概念:
第一個是這OOO本身適不適合?
第二個則是你吃了多少量?
舉例簡單的例子來說,體質稍偏寒的人問我說適合不適合天天泡菊花茶當水喝,我當然會說不適合。但是如果他偶爾喝一杯手搖飲的含菊花茶會不會怎樣,其實答案是不太會的,如果會那請來掛號看診,表示有問題。
這,就是「劑量」概念的重要性。
所以這次中藥司管理草案納入劑量概念,我是非常認同的。
這項政策的本質其實就是一種「風險分級管理」,是帶有濃濃的公共衛生風格的
越是有偏性藥性的中藥材,就必須受到更謹慎的規範
幹,其實本來就應該是這樣啊!!!
台灣社會對「藥食同源」有著深厚的文化依託,但這種文化也容易使民眾的健康成為資訊不對稱下的犧牲品。
當「自我保健」過度延伸,甚至演變成「自我醫療」時,國家公衛上的風險就會激增。
我想,這次的草案核心思想,主要是把「中藥方劑」的主導權還給醫療專業,並且讓民眾清楚「食品級」的漢方產品僅具保養性質,濃度不高,若有真正的疾病需求,仍需醫師開立正式「藥品級」方劑,才能達到有效劑量。
總而言之呢,這項政策在短期內會造成食品和健康食品產業的震盪是肯定的,但我認為長期來看它是在幫「中醫藥」正名
對民眾而言,讓大家知道「食補」與「醫療」的界線。
夜市的當歸鴨是文化、是美味;診所的藥方才是治療、是專業。
而對醫師而言,減少了民眾「亂吃」導致臨床判斷的干擾。
這對中醫藥專業的發展,是好事情。
by 篠舞/公衛子(汐子) 2026.04.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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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粉專現在是橘標,所以這篇觸及率一定大打折扣。
看完如果覺得有幫助的話,幫我多多轉發一下吧~~!
#篠舞 #公衛子 #中醫 #中藥
---延伸閱讀---
衛福部預告訂定「得供食品原料使用之中藥材品項及其產品屬性認定基準」草案 保障民眾食用安全
https://dep.mohw.gov.tw/DOCMAP/cp-754-86095-108.html
保健食品禁稱四物、十全大補 衛福部訂新規「經典方劑名稱都不能用」
https://health.ettoday.net/news/3148979
四物湯、十全大補湯是藥還食品?73項藥材含量逾5成「視為藥品」
https://news.ttv.com.tw/news/11504140015700I/amp
當年粉專2016的赤小豆爭議文,感謝時任立委的 林靜儀 次長 首先注意到這個問題並質詢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hoto.php?fbid=575927429245397&set=pb.100044314995218.-2207520000&type=3&locale=zh_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