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05/03/2023
修正菸害防制法 全面禁止電子煙🚫
菸害防制法修正於112年2月15日經總統公布
後續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
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
❌禁止任何人製造、輸入、販賣(包括透過網路、實體店面及面交)
❌供應(提供他人使用)、展示或廣告(製作廣告、接受傳播或刊載)
❌各式電子煙之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
意指未來無論是「販賣」或「使用」都會受罰😱
尤其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可罰5千萬元💸💸💸
民眾使用電子煙則可處2千元至1萬元罰鍰
🔗全文詳:https://reurl.cc/RvraDn